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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族医药协会民间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
入会须知
一、入会条件
(1)遵纪守法,敬党爱国;
(2)从事基层中医药、民族医药的社区、诊所、民营医院以及健康产业的单位负责人;
(3)遵守委员会章程;
(4)在本专科领域有一定的中医专长;
(5)自愿加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民间医药工作委员会;
二、民间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权利及会费
1、民间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;
(1)委员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优先参加委员会举行的学术论坛会议;
(3)颁发委员牌匾和证书;
(4)颁发委员会专属委员奖章;
2、民间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理事
(1)委员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2)优先参加委员会举行的学术论坛会议;
(3)推荐加入“中医药事业发展优秀人才数据库”;
(4)颁发理事牌匾和证书;
(5)颁发委员会专属委员奖章;